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2008)

一、本会名称为: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英文名为:CHICAGO GUANGZHOU ASSOCIATION, NFP (英文缩写为CHIGZA)。
二、本会由在美国大芝加哥地区的广州移民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属非牟利性的社会团体。
三、本会宗旨——以“团结、务实、自强、进取”的行动理念致力于争取、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提升华人在美国社会的地位;实行团结互助,促进侨社繁荣;坚持祖国统一,加强与中国国内的联系,增进中美友谊;坚定不移地为美国大芝加哥地区广大的广州人服务。
四、本会的会员——本会实行团体和个人会员制。凡祖籍在广州,或曾在广州生活、学习、工作过的,现在在美国大芝加哥地区生活的个人或所主持的企业、机构、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填表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并按规定交纳会费的,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
五、本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凡会员均享有本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並有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和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依照本会入会自愿的原则自由退会的权利。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贯彻、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正当权益,积极推进本会工作的义务。
六、本会的组织机构——
1.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由个人理事和团体理事组成(取奇数)。个人理事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团体理事(占理事会理事总额10%)由团体会员负责人协商产生;团体理事和个人理事同享有协会理事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组成理事会。 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
理事会职责是:
(1)、讨论和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包括对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届内补选任免;
(4)、研究批准常务理事会推荐的本会名誉会长、名誉理事和顾问名单。
(5)、修改协会章程。修改协会章程,必须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经全体理事会议讨论,并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
(6)、决定协会的其它重要事项;
(7)、决定协会的终止。
2、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负责主持本会日常工作。常务理事(含正、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定额为全体理事人数的30%(取奇数)。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
(1)、执行理事会议的决议;
(2)、根据会长提名,聘任秘书长;
(3)、根据申请批准接纳会员;
(4)、领导所属办事机构,处理协会日常事务;
(5)、对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6)、研究并向理事会推荐本会名誉会长、名誉理事和顾问受聘名单;

3、本会实行一正多副会长制(副会长2—4人)。正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为本会代表和最高召集人,副会长为本会次代表和次最高召集人;正副会长的职责是:会长享有全协会统筹指挥权,副会长协管全会各分部门工作并可在会长因故不能司职时接受会长委托代理会长工作。会长和副会长在常务理事会同享有一票表决权。会长原则上二年一任,可连任但不能超过两届。正副会长在任期内,不得同任同地区同类社团同等职务。
4、本会设秘书长一人、秘书长在常务理事内由会长提名,经常务理事通过产生。秘书长可聘任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处理日常文秘、文宣、文档工作和主持协会网站工作。
5、本会设立秘书处、联络处、财会部、文体部、服务部机构;
秘书处——负责全协会的文秘、文宣、文档工作;芝加哥广州网网站为下属独立机构。联络处——负责全协会的对外公关、交际和会内会员发展、联络工作。
财会部——负责全协会的财务工作。
文体部——以联谊、增强本会的活力和凝聚力为目的,负责组织全会,老年、妇女、青少年的文体活动。
服务部——负责组织、运筹为会员或社会提供切实的无偿或有偿的互帮互助服务。
各处、部负责人可由副会长兼任或由会长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聘任。
七、每届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名誉理事和顾问若干人; 名誉会长请热爱本会,对本会有特殊貢献的有声望人士担任;名誉理事和顾问请热爱本会,对本会有貢献或有利于本会会务工作的有声望、有能力的人士担任;名誉会长、名誉理事和顾问的聘任由常务理事会根椐两名以上理事共同推荐的提名立案,提交理事会批准通过实行聘请。
八、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召集主持。本会理事会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只要参加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则为合法会议;会议中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的决议为合法决议。
九、本会实行三级监督机制;全体会员有对协会理事会的监督权;协会理事会有对协会常务理事会的监督权;常务理事会有对协会正副会长的监督权。
十、如有40%会员、50%理事或30%常务理事提出召开临时紧急会议,即可召开临时紧急理事会议或临时紧急常务理事会议。临时紧急会议,可由会长或一副会长主持;也可由提出方选出代表主持。召开临时紧急会议,会议所作出的任何决议,如符合第八款决议原则的,为有效决议。
十一、本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如没履行请假手续而缺会三次以上者或半年以上不参加协会会议和活动的,则视为理事或常务理事不能履行其职责自我请辞。
十二、第十一款情况的理事和常务理事的“自我请辞”或协会对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届内免职,协会常务理事会必须以文字形式通知当事人。并报呈协会理事会批准、通过;
十三、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届内请辞或协会对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届内免职,一经理事会批准、通过,当事人则需就其理事或常务理事任内的工作进行交代并做好必须的工作交接,并最后经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十四、理事会换届
理事会换届工作在每届完成前一个月开始进行,由原理事会推选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筹措和具体组织新一届的选举工作。理事会换届前,原来理事须在换届选举工作小组的主持下经自我述职、众人评议总结程序。新的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一经产生,原届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即告总辞;两届正副会长、秘书长、即进行必须的交接工作。理事会交接工作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即行解散。换届工作便告完成。理事会换届时间定在换届年的四月十五日至二十五日内。
十五、所有会员及理事会成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和本会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以本会名义在外界作任何非法活动,或者做出有损本会名誉的言行;如有违反者,由理事会作出警告、记过。甚至开除的裁决。
十六、本会经费本会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每家庭每年$20.00元(以独立家庭为准);每团体会员每年$100.00元。凡六十五岁以上和享受政府残疾金的个人会员免收会费。(团体会员可享受协会各类会议、活动的广告和芝加哥广州网网上广告的免费或折扣优惠)。
2.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个人及其社团的赞助;
3.各种活动、服务等的合法收入;
4.其他收入。
十七、本会设立必须的帐户、分列各财政往来,并制定有相关的财务制度 ,设会计一人、出纳一人、监理二人;
十八、本会的终止,须由会长提出,经全体理事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

第四届理事会2008年4月6日修定通过


附件: 关于审议通过《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2008)的公告

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根据部份理事的动议,于2008年4月6日晚上七时在芝加哥密西根大道南2210号中国之星媒体集团公司会议厅内召开了全体理事会议,讨论、审议新的《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会前协会常务理事会以电邮、电话和亲自送达的形式,把会议通知和“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修改意见稿)”送达给全部理事。请大家认真研读,并于会上提出本人意见。并明确要求理事们如个人因确实原因不能参加此次会议,也请在2008年4月6日(星期天)晚上六时前把意见和表决决定通过电邮等方式回复给协会(协会电子邮箱:chi.gz.org@hotmail.com)。

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现有理事三十七人。今次会议李浩南、关涧源、伍立强、沈瑞新、胡大江、徐婕雯六理事电话请假;李咏红、廖润玲两理事电邮请假;李玛英、劳洁梅、何绮萍、张一程、容荫宁、傅嘉碧六理事没履行请假手续缺席;实到会理事二十三人。

经过热烈而又严谨、认真的讨论,最后到会理事二十三人一致赞成、通过新的《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

根据李咏红、廖润玲两理事电邮给协会“赞成、通过新的《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的表态。今次会议实际赞成、通过新的《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的理事有效人数为二十五人,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三份之二。

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现向全体会员公告:

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第四届理事会2008年4月6日晚上审议通过的新的《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附合“修改协会章程,必须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经全体理事会议讨论,并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的原则和程序;

为别于2004年9月21日第一届理事会通过的《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现届通过的《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标题后加“(2008)”驻脚。

根据2008年4月6日晚上理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2008年4月6日晚上理事会审议通过的《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章程》(2008)从2008年4月7日0时起生效。

希望全体会员、全体理事严格遵守。为芝加哥广州协会的健康发展履行你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特此公告。谢谢大家!

美国芝加哥广州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2008年4月6日